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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新版《青岛市建筑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
2020-07-01 21:34:00

为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新版《青岛市建筑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新版考核办法参考住建部、山东省住建厅和深圳、上海等地的做法,对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经理等11个考核主体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作出了细化明确。




信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企业管理情况、工程业绩、成果质量、招标投标、合同履约、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资支付等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信息及“黑名单”等内容。

存在六大问题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1.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
3.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4.本年度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上访,或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5.扬尘治理工作不到位情节严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6.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为自被列入之日起1年。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修复,需在管理期限内未再次发生符合以上所列情形,由原列入的部门将其从“黑名单”移出。


被列入“黑名单”的建筑市场主体将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自列入“黑名单”之日起,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列入“黑名单”的建筑市场主体当年度信用考核等级直接定为D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将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报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信用考核实行量化计分方式


信用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进行分数加减。信用考核实行动态计分、年度信用考核评价制度。根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和业绩情况即时或阶段性进行分数加减,每年初统一公布上一年度信用考核结果。


信用考核结果分为AAA、AA、A、B、C、D六个等级

划分标准为:

AAA级:信用考核结果在本资质(专业)类别A级数量中排名前10%(含)的;
AA级:信用考核结果在本资质(专业)类别A级数量中排名前10%—30%(含)的;
A级:得分100分以上的;
B级:得分80分(含)—100分(含)的;
C级:得分60分(含)—80分的;
D级:得分60分以下或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


其中,信用考核等级为C级,企业主要负责人、执业资格人员须接受专项培训;下一年度六月底前招标时,建议招标单位取消其投标资格;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属工程服务类企业,建议建设单位下一年度六月底前不予委托相关业务;属外地企业,将有关情况通报该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信用考核等级为D级,建议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不予委托相关业务的时间延长至下一年度全年,其他方面与C级相同。


信用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结果与招投标、评优评先等共享联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信用考核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新版信用考核办法将于2020年8月1日起实施。


(转自青岛新闻网)